欢迎来到长沙路浩意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和 长沙智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

农业植物新品种权

农业植物新品种权

一对一专属顾问,24小时专业解答,保你注册无忧。

服务价格:咨询客服
服务热线 0731-85152632
详情介绍
相关知识
Q: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
A: 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、竹、木质藤本、木本观赏植物(包括木本花卉)、果树(干果部分)及木本油料、饮料、调料、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保护。 [详情]
Q:林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
A:一般来说,木本植物培育的时间较长,因此保护的期限也较长。我国已有明确规定:藤本植物、林木、果树和观赏树木的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,其他15年 。 [详情]
Q: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
A: 一、概念 1、种子法中“品种”――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,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, 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。 2、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“植物新品种”――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,具备新颖性、特异性、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。 [详情]
  • 在线客服
  • 联系电话
    0731-85152632
  • 微信客服
    微信客服